徐懷鈺嘆也是me too受害者!難證明性騷被判違約賠200萬
她說當時也鬧上社會新聞,她曾碰過經紀公司老闆叫她陪酒應酬,3個月內發上百通騷擾簡訊,讓她怕到躲起來,卻被公司告她違約,因為法院難以判定性騷,徐懷鈺因違約須賠償200萬元,讓她一度快走投無路。
當時法院判徐懷鈺敗訴,認為她那時已33歲,對於無意願的應酬有能力拒絕,且經調閱後發現,大部分她所指稱的性騷擾簡訊都是噓寒問暖,只有一封簡訊稱呼她「寶貝」,因此難以證明性騷擾,依無理由違約判賠200萬元。
鄭重聲明: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,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,如有侵權行為,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,多謝。
標題:徐懷鈺嘆也是me too受害者!難證明性騷被判違約賠200萬
地址:https://www.twnewsletter.com/article/1090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