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大麻非法竟跟「肅清匪諜」有關 紀錄片導演批:不正確的刻板印象
伍心瑜直言:「我不禁覺得1株植物,為何在不同國家有不同的認定,難道不同的種族會有不同的人體生理反應,亦或是文化差異導致?」這讓她動了拍攝《麻罪犯》的念頭。談到自己對大麻最早的印象,伍心瑜表示,就跟台灣政府過去告訴人民的一樣,是1種毒品、吸大麻是犯罪,也會傷害身體,直到5年前她到荷蘭自助旅行,第一次透過合法管道嘗試了大麻,「感覺就是舒緩放鬆身體的效果,跟喝酒類似的感覺,好處是沒有宿醉的痛苦。」
後來藉著拍攝《麻罪犯》的機會,伍心瑜進行大量的田調,並訪問了長期推動大麻合法化的李菁琪律師、在成大主持「大麻實驗室」的胡書榕教授,以及在網路上致力推動醫用大麻的賴彥合醫師,才意識到自己對大麻認識甚少。醫學上,大麻已被證實有治療失眠、憂鬱症、帕金森氏症的效果,所謂「非法」更是源於歷史或政治因素的操弄,「許多似是而非的資訊的傳遞,使得我們對大麻有了不正確的刻板印象。」
伍心瑜透露,拍攝過程中她印象最深刻的,是他們意外發現的1段大麻在台灣的荒謬歷史, 1955年台灣仍處於冷戰脈絡下反共親美的動員戡亂時期,而立法院正準備修訂《肅清煙毒條例》,「我們從當時的立院公報中發現,菸毒的種植和販賣被視為是中共匪方開闢財源、毒化世界的工具。」她說:「因此肅清煙毒即是肅清匪諜,大麻也就在這樣的特殊政治意識形態下,被無辜納入了毒品之列。」事實上,美國也曾在1930年代種族主義盛行之時,把大麻當作打擊墨西哥移民的工具,「簡而言之,大麻從來沒有被好好的認識,就變成國家打擊異己的刻板連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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