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蘇丹紅食安事件看產品責任險 包裝責任險上限千萬是指累積非個人
華南產險提醒,業者投保產品責任險,可使消費者在飲食上更有保障,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,也應盡量選擇有口碑、品質控管嚴格的廠商才是上策。
業者將自中國進口的辣椒粉流向下遊多家食品業者,辣椒粉原料製成沙茶醬、胡椒粉或其他產品銷售,包含知名零嘴、維力食品、海底撈、八方雲集等紛紛中標。
廠商在產品包裝上常會標示「本產品已投保產品責任險X千萬元」字樣,華南產險指出,廠商投保主要是為了風險轉嫁及符合法令規範,讓消費者身體受到損害時,能夠獲得合理的賠償,增進消費者信心。
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規定,為保障消費者權益,具有商業登記、公司登記、工廠登記、稅籍登記或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之食品產業,包括製造商、進口商、委託他廠代工之產品供應者,均依法被強制要求必須投保「產品責任險」,讓業者對進口或其製造之食品負所有相關法律責任。
所要求最低保險金額為:每一個人身體傷害100萬元、每一事故身體傷害400萬元,保險期間內累計最高理賠上限為1000萬元,並可視被保險人之需求再提高保險金額。食品業者如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險,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、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華南產險表示,所謂「產品責任險」,是保障被保險產品因瑕疵、缺點、不可預料之傷害或毒害性質等缺陷,而造成對消費者身體遭受體傷、疾病或死亡時,依法所須負的賠償責任。
舉例來說:食品包裝設計不良導致顧客受傷、因食材受到汙染導致消費者食物中毒,或是產品說明標示不清導致意外發生等情形,都是所需負的賠償責任。
華南產險進一步說明,「產品責任險」可說是業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保護和溝通橋樑。食品業者一般在製作產品時都會有一套標準的作業流程和品質控管,以確保產品的完整性,但在製造過程中若是因故產生一些瑕疵導致消費者受害,如屬於業者之過失,就可能面臨求償。如果業者有投保「產品責任險」,當發生問題時消費者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賠償,業者也能提供消費者在購買產品上多一份保障,二全其美。
但須注意的是,由於消費者將有問題的食物喫下肚後,並非在三、五天或幾個月內就會出現病徵,若是經過長時間甚至數年後才發病,屆時要如何「舉證」其生病的病因與被保險商品的關聯性,就較為困難,因此消費者必須盡可能保存消費憑證或產品包裝,來舉證產品與損害的因果關係,才有利於求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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