龍邦若想變更泰山配息4元決策 最晚須6/16中午前公告
金管會官員指出,如果龍邦要改變股利政策,合法程序需在6月16日中午之前經董事會通過完成公告程序。
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說,泰山5月5日董事會決議公告發放4元現金股息,預計發放日是7月17日,停止過戶期間是7/6~7/10,必須在停止過戶日前12個營業日公告,也就是在7/6前12天公告,最晚必須在6/16日中午前公告。
對於泰山先前賣全家買街口,龍邦董事長劉偉龍昨日表示,法律上面都還在進行相關的法律訴訟,目前結論都還不清楚,現已產生新的團隊、新的董事會成員,會在衡量整個公司長遠的發展跟股東最大的權益利益的情況下,就幾個相關的爭議的訴訟案件詳細討論,把不該花的錢要回來。至於是否變更股利發放,也須等新團隊成員討論。
鄭重聲明: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轉載文章僅為傳播信息之目的,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,如有侵權行為,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,多謝。
標題:龍邦若想變更泰山配息4元決策 最晚須6/16中午前公告
地址:https://www.twnewsletter.com/article/53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