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送平台合併案 公平會今宣布延長60個工作天審查至明年3/21
Uber Eats擬併foodpanda的國內兩大外送平台合併案,公平會於11月14日正式受理。公平會主委李鎂月前表示,審查時間以30個工作天為準,因此最快審查期限至12月19日,但若之後需要延長60天,則可能審查至明年3月。
公平會今召開第1730次委員會議,並於會後臨時召開記者會,由副主委陳志民對外宣布外送平台合併案,延長60個工作天審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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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會表示,有關Uber Technologies,Inc.申報擬取得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(即foodpanda)及帝力佛英雄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事業結合案,Uber已於113年11月8日提出完整申報資料,依照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7項規定,自公平會受理申報資料之日起算30個工作日的審查期間內,亦即113年12月19日之前不得為結合。但公平會認為必要時,得延長審議期間最長60個工作日。
該案經公平會審議認為,UberEats與foodpanda各有相當市佔率,結合後市場集中度將增高、限制競爭疑慮更為顯著,必須進一步就「限制競爭不利益」及「整體經濟利益」進行經濟分析。此外公平會表示,為確保結合審查程序符合行政程序法的正當程序要求,在重大結合案件作成決定前,均通知結合事業到場陳述意見,因此將通知結合事業到場陳述意見,有延長本案審議期間的必要,公平會至遲應於114年3月21日前完成審議。
陳志民說明,延長審查時間是因為這兩家的市佔率高,若結合後的市佔率恐對市場影響顯著,因此公平會需多一點時間審查。對此重大案,公平會將請當事人到會說明,需要更長時間審查,他強調60個工作天是上限,屆時也可能在60個工作天之前,提早審查完畢。公平會指出,雖依法可延長60個工作日,但實際作出決定的時間,會須視案件審查進度及公平會委員會議討論情形而定,該案會儘速作出決定。
至於113年12月4日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等至公平會表達訴求一事,公平會回應表示,該案審查過程中,外送員工會團體、餐飲業者及消費者各方所提出的疑慮及意見,公平會均充分理解,並將納入結合審查的考量範圍。陳志民說,工會及外界意見都會審慎看待,提供審查委員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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