杜絕非法境外基金 金管會設四防線提高檢舉獎金
目前檢舉獎金最高400萬元,被檢舉人必須被判刑1000萬以上罰鍰或3年以上刑責。證期局統計至今年6月8日,檢舉11件、金額75萬;去年檢舉案兩件、金額共10萬。
金管會去年辦理逾700場宣導金融防詐騙座談,仍無法阻止詐騙,今年截至第1季也已辦理近300 場。民眾陳情投資詐騙移請刑事警察局去年有636件,今年截至4月底172件,另陳情案件有違法具體事證移送檢調單位2022年有215件,今年至4月底計29件。
鑑於近來有民眾因購買非法境外基金受害,金管會再研提防制非法境外基金四項措施如下,希望投資人於投資前多加利用各項機制,保障自身權益:
一、新設置投資示警專區,公布經檢舉查證確屬未經核准基金名單,提醒民眾注意
金管會官網已建置合法投信投顧名單及合法境內外基金一覽表,供民眾查詢,將進一步請證券商公會、期貨公會及投信顧公會於官網建置投資示警專區,金管會如接獲民眾檢舉並經查證確屬未經核准之境外基金,或金管會及周邊單位發現有該等基金,將於示警專區揭示,提供民眾查詢並示警。
二、加強與法務部合作查緝不法
金管會發現民眾檢舉非法境外基金時,如有具體事證,除立即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偵辦外,將於與法務部工作聯繫會議,共同追蹤移送案件之辦理進度,以協助檢調單位儘速查緝不法,偵辦結果並將適時公告,以提醒投資人。
三、研議提高檢舉獎金,鼓勵民眾檢舉
查緝在台銷售之非法境外基金,更有賴於公私協力以早期發現不法。金管會將提高檢舉獎金,並協調證券期貨周邊公會研議設置檢舉獎金制度,鼓勵民眾檢舉不法,利人利己。
四、請金融機構理財專員協助加強宣導。
金融機構理財專員第一線接觸客戶,將請理專協助加強向客戶宣導,提醒關懷客戶投資境外基金應透過合法的基金銷售機構,投資其他金融商品亦應慎選合法金融機構,勿投資未經核准之境外基金或其他金融商品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非法業者假借財務投資公司、財務顧問公司等名義,招攬民眾投資非法境外基金,如有交易糾紛,投資人常難以求償,金管會呼籲民眾從事投資時,選擇合法投信投顧公司與銷售機構,並查詢是否為合法境外基金,找出符合自己風險承擔能力基金產品,自身權益才能獲得保障。
金管會也再次提醒,如發現有非法業者於國內銷售金融商品或辦理金融特許業務,除通報165反詐騙專線外,也可檢具事證利用金管會之民意信箱或來電檢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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