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山掰了獨董陳敏薰 金管會首表態:公司不可片面解除董事
黃厚銘說明,除非符合九款客觀條件之外,解除董事必須在股東大會或由法院裁定,陳敏薰獨董並沒有符合九款條件,公司不可片面解除獨董職務。
證交所今日才對泰山公司處以300萬違約金,因近期多則重大訊息延遲輸入或至未輸入等四大違規事項,並要求泰山在今日(5月11日)21時前補正完畢,否則可能加重違約金或變更交易方式,變更交易方式可以改為交易須足額交割。
證期局表示,對於違反重大資訊揭露的處罰最高500萬,且可分次罰。至於處分或取得資產的處理準則,公開資訊標準為金額3億以上或達到實收資本20%,必須要公告。
泰山日前宣布要買街口36億元,已達到須公告的標準,此外,證交所對重大異常的公司,如之前大同與對泰山都提高監理等級,還要求洽簽證會計師提供覆核意見。
官員表示,如果會計師出具對交易有異常或保留意見,管理層仍執意去執行交易,則有未盡到善良管理、忠誠義務的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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